2018-09-03 09:56:05 来源: 澎湃新闻
同一小区不同权利?连云港一中学被指拒绝二手房业主孩子入校
开发商与学校所签助学协议。业主供图同一所小区,为何一手房的业主可以入校,而二手房则不可以?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一中学附近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小区二手房业主“小升初”的孩子不被该学校录取,而一手房则不然。
该中学是位于连云港海州区的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下称苍梧中学),这是海州区最好的初中之一,而小区则为附近的同科汇丰国际小区(下称同科小区)。
业主们反映,该小区本属于附近连云港外国语学校的学区,但由于开发商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与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签订了助学协议,因此该小区孩子可以根据意愿选择两所学校中的任一所就读。
记者了解到,不被允许的二手房学生共有12名,而其他被允许入学的一手房家庭有90户左右。
“因为近几年苍梧中学学生越来越多,加上同科小区本来就不属于他们学区,就把二手房限制在外了。以后同科小区一手房也不允许进入苍梧中学。”连云港市教育局安稳处樊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苍梧中学党政副主任张培对记者称,学校与开发商签的协议没有注明期限,“本来校企协议初衷是提供给当时第一批业主入学资质,二手房再入学的话以后就无休止了,以后房子还会买卖,就变无限期了。”
二手房业主孩子不能入学
朱女士想让今年小升初的孩子进入苍梧校区,相比她所在的同科小区邻近的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海实验中学在当地更加有名。
同科小区此次共有百余名孩子符合小升初条件。不过和其他90多位孩子不一样的,朱女士与另外11名业主的孩子不能如愿进入苍梧中学,学校和教育局给的理由是他们买的是二手房。
朱女士对此不能理解。她告诉记者,几年前在买该小区房子时,开发商宣传的是双学区房子。按照教育局学区划片规定,同科小区是划定在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学区内,但2013年8月,开发商“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与苍梧中学签订了一份“助学协议”,开发商给苍梧中学500万元助学款,而同科小区的孩子则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就读于苍梧中学。
记者在该份助学协议看到,并未有有关一手房、二手房入学资格的具体规定。
“2017年学校和教育局开始不同意同科小区孩子上苍梧初中,后来经业主与开发商协调,又同意了。今年一开始也不同意,但后来在争取下,一手房可以,二手房却不行。”朱女士说,业主们认为,学校缺乏契约精神。
校方:只收一手房业主孩子
苍梧中学党政副主任张培对记者称,学校与开发商签的协议没有注明期限,“本来校企协议初衷是提供给当时第一批业主入学资质,二手房再入的话以后就无休止了,以后房子还会买卖,就变无限期了。”
他表示,该校未曾收过该小区二手房学生,“有的校企协议都注明期限的,五年、十年之类的,但我们没有注明。当时为什么没注,我也不清楚”。
连云港市教育局安稳处樊姓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近几年苍梧中学周边小区业主陆续增多,学生数量增加,已经比两三年前增加了十几个班。教育局从平衡学校教育资源的角度考虑,不同意该小区二手房学生入苍梧中学。
“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区原本就不属于苍梧中学学区,明年我们可能就连该小区一手房都不允许进入苍梧中学。”樊说。
“当时签协议时没考虑会有二手房这个情况,现在是不仅校方还有教育局都不允许二手房入学。”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负责教育的王姓负责人对记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