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15:10:33来源:搜狐
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会发现,像国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这样比较热门的招聘都会招聘不少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这几类人属于“临时工”,没有编制,薪资待遇不如正式工,难有机会转正。
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方式,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某一单位。
一直以来,临时工都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和正式工干的同样的活待遇却不同,临时工同工同酬的问题引发热议,亟待解决。
前段时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相关办法,明确规定“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倘若这一政策全面实施,就可以保障临时工们的合法权力,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