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4:20:22来源:搜狐
都说填报志愿是第二次高考,对于选择余地不多的艺考生更是如此,一旦志愿没填好,很可能就陷入了没学念的尴尬境地,那么今年各省市对于艺术生志愿填报有哪些变化呢?快跟着来学习一下!
2019艺考录取批次变化
从2013年教育部下发艺考改革文件,2014年开始实行,如今已有6年。统考范围不断扩大,校考院校数量逐年减少,文化课分数线两度提高。对于艺考生来说,更重要的是,各省艺术类批次(承认统考成绩的院校)逐步被纳入平行志愿。
2018年及之前,共有约20个省份,将承认艺术统考成绩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2019年又有北京、黑龙江两省实行平行志愿,预计还会有部分省份逐步实行平行志愿。
那么,哪些省份、哪些批次已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的投档成绩是专业课成绩还是综合分,投档综合分的计算公式又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2019年部分省市艺术类批次安排、志愿设置、投档办法,供报考参考。
下文摘取的省市有:
北京、河北、黑龙江、辽宁、江西、安徽、山东、浙江、陕西、广东、广西、宁夏、西藏
部分省市2019年录取批次暂未公布,会为大家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广东省
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较大的调整。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的“统+校”和“校考”专业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校”和“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的“统+校”和“校考”专业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提前批次录取的术科统考专业、文科类和理工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文科类专业、理工类专业之间不能兼报。
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共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除艺术类统考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填报和投档。
考生填报院校校考专业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校考专业志愿。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艺术术科统考投档分数排序规则如下:
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60%、术科统考成绩占40%)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投档规则
一、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二、实行“统+校”的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三、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北京市
2019年北京市艺术类专业分为本科批A段、本科批B段、本科批C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首次对部分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今年对录取批次进行了调整。
1、艺术类本科批A段:顺序志愿,设置2所院校志愿
2、艺术类本科批B段:美术类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设置8所院校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采用顺序志愿,设置2所院校志愿。
3、艺术类本科批C段:顺序志愿,设置2所院校志愿
4、艺术类高职(专科):美术类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设置10个“专业+院校”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采用顺序志愿,设置2所院校志愿。
黑龙江省
2019年艺术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4个招生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首次对部分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原“211工程”院校使用美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本科一批(分A、B两段,依次录取)
A段(平行志愿):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普通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B段(顺序志愿):除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普通院校招收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本科二批(分A、B两段,依次录取)
A段(平行志愿):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B段(顺序志愿):除艺术类本科二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招收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4.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A、B两段,依次录取)
A段(平行志愿):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B段(顺序志愿):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750)×60%+文化课成绩×40%
河北省
2019年艺术类志愿设置分为艺术类统考专业志愿和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一、艺术类统考专业志愿
1、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2、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高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3、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二、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高校,由高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高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辽宁省
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或校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2019年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三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外的其它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批录取院校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3、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高考)/2+专业课成绩。
江西省
2019年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招生批次精简为2个:即艺术类提前批本科、艺术类第二批本科。两个批次既设置平行志愿,又保留梯度志愿。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为两条: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二本专业合格线。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院校:
省内外认可江西省艺术统考成绩的公办院校(含原艺术类二本A段院校)原则上纳入本批次(经批准列入梯度志愿的院校除外),投档规则为:对达到省艺术统考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照2018年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各相关专业组(不含体育舞蹈、健美操)的投档规则执行。
2.艺术类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院校:
省内外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即原艺术类二本B段院校)认可江西省艺术统考成绩的专业原则上纳入本批次(经批准列入梯度志愿的院校除外),投档规则为:对达到省艺术统考相关艺术专业二本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照2018年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各专业组(不含体育舞蹈、健美操)的投档规则执行。
2018年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参加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录取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和我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等提出明确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
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时,投档方法遵照以下规则执行。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可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
1.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达到省艺术统考本科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注: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50×75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达到省艺术统考本科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达到省艺术统考本科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注: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艺术类二本B段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参照艺术类二本A段平行志愿的做法,分类编制招生计划,按7个专业组先后顺序投档,在达到省艺术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二本B段各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及艺术类二本B段平行志愿投档时,如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为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成绩;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成绩;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成绩。
安徽省
一、录取批次
按照国家建设世界大学和学科的决策部署,自2019年起,将艺术类第一批招生院校中的“原985和211省外高校”院校范围调整为“被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的高校”(以下简称“双建设高校”)。
调整后艺术类各批次设置如下: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双建设高校。
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
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
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二、志愿设置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校考均设1个院校志愿。第三批校考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第一批、第五批校考不设征集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统考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除文化课、专业课统考合格外,还须达到该模块本科综合分控制线。
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省统考(模块八)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专业课校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1)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的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其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2)报考其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较低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向院校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四、专业课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该批次实行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原则上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的综合分分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平行志愿批次综合分计算公式
①综合分1=专业成绩÷专业×300+文化成绩÷文化×700,适用统考模块一、二、三、六对应的各专业。
②综合分2=专业成绩÷专业×700+文化成绩÷文化×300,适用统考模块四、五、七、八对应的各专业。
山东省
今年除中央部门高校的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外,其余艺术文、艺术理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去年一样,还是按照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来划定艺术文、艺术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除了文化课分数将逐步提高这一重要变化外,录取批次与去年相比也发生了改变。随后我们进行解读。
录取批次
一、艺术类本科依次设提前批、本科批A段、本科批B段。
1.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2.本科批A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和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之外的所有高校及专业。
该段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专业,按招生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根据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非统考专业类别使用联考成绩的专业,在联考高校范围内按联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联考院校统一确定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3.本科批B段,该段为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
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个别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非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也分了三个批次,依次是提前批、统考批、校考批。
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统考批,主要针对艺术统考专业。包括使用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相关高校及专业,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该批次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
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含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有关专业),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则有所不同了,首先批次名称就发生了变化,依次为提前批、本科批A段、本科批B段。下面我们来一起分析。
其中较好理解的就是提前批,因为与去年相比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还是那些实力非常强劲的院校。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如中央美术学院。省部属院校,如山东的山东大学。原211工程高校,如南昌大学。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啊。
而较难理解的是本科批A段,它的情况较为复杂。一部分实行平行志愿,一部分不实行平行志愿。
而本科批B段理解起来也相对简单。为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本科B段也不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批A段中,统考和联考专业可以实行平行志愿,这对于艺考生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能够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减少落榜现象,减少断档,避免大小年现象。
本科批A段平行志愿详解
1、今年美术和文学编导专业沿袭了去年的方式,实行全省统考,考试成绩各高校共享,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
2、而文学编导和美术类专业之外,山东省还有六大联考,分别是山东师范大学15校音乐类专业联考平台、济南大学15校音乐联考平台、聊城大学8校书法联考平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16校舞蹈联考平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4校播音联考平台、山东体育学院9校体健联考平台。在联考高校的专业范围内也可以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联考院校统一确定的原则投档。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也就是谁的分数高就先给谁检索投档,分数高的考生享受优先投档权。这需要考生的考试内容完全一致才能增加实行平行志愿的公平性。因此只有统考或者联考才能实行平行志愿。
那本科批A段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呢?
那就是“非统考专业类别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这种情况不能采用平行志愿。这句话什么意思呢?非统考专业类别就是除了美术和文学编导以外的专业类,即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书法类等专业类。这几个艺术类专业只采取校考,不实行平行志愿。
浙江省
录取批次
录取分两批进行。
艺术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
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志愿设置
1.艺术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第二批为专业平行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①第一批录取
1.按招生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按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2.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自划分数线于7月7日前报我院备案;艺术第一批中其他高校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确定。2020年起,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3.高校在录取中如对文化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可分别参照我省普通类相应分段线。
4.第一批招生时,我院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7月7日前通过该平台向我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3),同时将从该平台打印的拟录取名单盖章后传真报我院。
②第二批录取
1.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分段办法。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艺术类综合分成绩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政策
政策按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政策与文化总分之和为高考总分。
陕西省
艺术类志愿批次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但必须在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规定文化课标准,我办在录取时将按照院校公布的标准进行投档。
四、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7月1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院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六、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
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各艺术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的方式排序录取。
七、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参加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及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美术类专业,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
广西
2019年艺术类录取批次设置
2019年艺术类院校设置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宁夏
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艺术类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三、本科艺术类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四、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投档规则
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投档录取顺序
本科艺术类A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本科艺术类C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专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西藏
2019年艺术类志愿批次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
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
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二、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