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实力品牌;诚信经营。
120+所分校;8年安工教学经验。
融合式智能课堂;智能排课授课。
行业核心师资+实力内部教研全面支撑。
专属班主任制度;全程管家式服务。
优路人才网实时工作推荐。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1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2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3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4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学员中心(显示班主任专用手机号、微信、QQ等)随时沟通处理学习问题。
实时跟进、督促学员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为学员下阶段复习备考提供个性化指导方案。
依托学员备考大数据,分析学员易错难点,及时向师资教研反馈,形成针对性教学、备考计划。
通过专用手机跟踪管理学员学习,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节点提醒、就业咨询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行业核心造价女神王玲、实力派老师王双增,造价培训界讲师“黑马”王圆圆老师等核心师资授课,逐点菜单式教学,形成知识树。智能测评对学员全程跟踪,对考题进行预测,针对性提高学习效率。
以学员学习行为数据为基准,仿真性和预测性较强,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每道题都配有三种解析形式:文字解析,音频解析,视频解析,方便考生了解自己学习进度及把控程度。
全程为考生答疑实时跟进、督促学员学习进度,测评学习效果。学员在用户中心通过查看专属班主任的手机号、微信号、QQ号,随时提交疑问确保每一位学员的疑难问题都能得到专业及时的解决。
配备专业教研人员解决各种学习难题,24小时内进行专业指导;直播面对面答疑,疑难问题不过夜,及时解决学习问题;每个学员的用户中心专设答疑入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随时提交专属教研答疑。
序号 | 学历 | 安全工程经济类专业工作年限 | 其他专业工作年限 |
1 | 中专 | 7年 | 9年 |
2 | 大专 | 5年 | 7年 |
3 | 本科 | 3年 | 5年 |
4 | 第2学士学位 | 2年 | 3年 |
5 | 硕士学位 | 1年 | 2年 |
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经济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 |
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整体的通过率不高,四科全部通过的人更是不多。主要原因是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人有好大一部分是已经参加过多年工作的人,背诵理论知识对于他们来说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通过率整体不高。不是特别好考,要掌握备考方法。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优路安全工程师培训课质量怎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在10月16、17日,考试已进入最后的备考阶段,安全工程师频道为各位考生准备了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点,以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详情如下:
水路运输事故主要类型与预防技术:
(一)水路运输事故的主要类型:
我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对水运交通事故进行了界定,水路运输事故的类型主要包括碰撞事故、搁浅事故、触礁事故、触损事故、浪损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风灾事故、自沉事故和其他事故。
(二)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碰撞事故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的损害的事故。
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
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石,或者搁置在礁石上,造成损害的事故。
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木桩渔棚等碍航物并造成损害的事故。
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致使船舶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
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的事故。
自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货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不属于自沉事故。
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
但是船舶污染事故(非因交通事故引起)、船员工伤、船员或旅客失足落水以及船员、旅客自杀或他杀事故不作为水运交通事故。
(三)水路运输事故预防技术:
1.加强对水路运输环境的监测与评价,监测与评价运输区域内水运环境的安全度、水运交通运输活动与船舶航行面临的不利环境变动。
2.加强对水路运输运载工具船舶安全状态的监测与评价,明确并预先控制交通工具的技术安全状态。
3.加强对水路运输中人为因素的监测与评价,评价水路运输中的操纵人的驾驶行为水平程度。
4.加强对水路运输组织(交通管理部门、企业)安全管理活动的监测与评价,明确安全管理活动的可靠状态和运行趋势。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课程开班、学校地址等学校信息,请进入 古通辽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详细了解,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