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 13:47:46来源:转载
2020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中,明确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招生计划的毕业生,也可以报名职位表中要求2020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关于“未落实工作”怎么去界定,毕业后有过私企工作或实习的经历买过社保算落实工作单位吗?交过社保但是没动过档案能报名吗?签过劳动合同有影响吗?对于这个问题,图图致电过各地招考单位咨询,有的地区说以档案为准,有的必去表明买过社保就不算!对此,报名专题网站已经给出明确答复!
官方明确,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考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格机就主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等,就算是为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完全没有提到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这些情况;所以你们懂得,以档案信息为准。
毕竟鼓励先就业后择业,毕业生也要吃饭生存的,不能因为买过社保,就剥夺报考应届生岗位的机会啊。
关于报考条件29问
(一)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设置大职位招考的,选择职位时考生不得选择具有上述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在录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0年毕业的单位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四)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决定,根据中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视情况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招考。
艰苦边远地区可面向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招考,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其中,当地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地退役士兵,为2018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的退役士兵(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下同)。
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当地退役士兵在报考时,请注意按《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其他招录条件”栏的说明进行填报。
(五)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为拓宽选人渠道,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我省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2019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至招录单位考察开始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8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18年1月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云南户籍退役义务兵;2020年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
毕业时间的认定,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六)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考察开始前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m.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国民教育毕业生”或“不限”的职位。
(八)持有党校、军校等部门颁发的学历、专业、结业等证书,是否可以报考?
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其中,持有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职位。
(九)《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专业、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应如何理解?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予以证明。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其学位证书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用任一学位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填学历、学位是否为在职获得”、“所学专业”等项目,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招考职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中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职位对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的要求可设置三组,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组即可。如果职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职位要求。
3.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两种。其中,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或水平评价方式,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和能力水平的证明,可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职称证,是专业技术职称证的简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单位)、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所发放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于持有与职位需求专业类似的执(职)业资格证书但所学专业不满足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可将“所学专业”栏选择为“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专业或具备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后续栏目填写相应资格证书名称,由审核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合格即可报名。若职位既限制了专业,又限制了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满足方可报考。
(十)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包括:
1.年满18周岁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对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曾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一)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十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职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时间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每满12个月累计为1年。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十三)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
(十四)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参加工作之前取得全日制学历或者参加工作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其全日制学习时间(包括毕业证未取得前的假期)均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十五)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符合一般招考职位的报考年龄规定。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
根据今年公开招考时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比往年有所推迟的实际,经批准,2020年度我省公务员招考中的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0年3月。
(十六)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含森林公安,下同)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州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3月及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司法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年龄的规定。
(十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哪些?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特岗教师)、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计划的大学生(简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西部志愿者)。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十八)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如何规定?
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如下: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为3年;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按照中央关于统筹服务基层人员政策的规定,对西部志愿者统一执行2年的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