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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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一)普通正取生录取分数线:端州区考生第一志愿报肇庆市第一中学,学业考试总分598.3分以上(含598.3分),并且综合素质五项(道德品质、英语口语、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和地理)评价考试至少两个A级,道德品质必须B级以上(含B级),且都在C级以上(含C级)。
(二)“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考试总分568.3分以上(含568.3分),由各中学按成绩、志愿及“指标到校”数从高分到低分推荐择优录取。
四、肇庆市第一中学、端州中学“指标到校”生条件↓↓
1、肇庆市端州区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是经学籍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学生。
2、综合素质五项(道德品质、英语口语、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和地理)评价考试,道德品质评价必须为A级,其余各项评价不能有D级。
3、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行为,无被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4、初中毕业前必须在端州区属同一所中学连续入读2学年以上(出具证明证实是随军调动或干部正常调动入本区的子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