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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岸远
一年来,教育督导战线把“双减”督导作为一号工程,对“双减”政策落地起到了巨大督促、保障作用。但“双减”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彻底减轻学生负担,从根本上改善教育生态,还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教育督导应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为“双减”政策落实持续发力。
一要发挥督导制度的“元治”优势,确保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双减”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很多政府部门都负有重要责任。“督政”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优势,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区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督导政策工具,把“双减”有关内容作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在督导评估中进一步明晰各方责任,利用好这个杠杆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二要发挥督导组织的“共治”优势,强化教育系统内外统筹协同。教育督导组织在教育系统内部承担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各类检查评估活动的职能,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牵头进行学校督导评估、专项督导过程中与相关教育行政管理、指导、执法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联动。而在教育系统外部,督导与承担“双减”重要职责的有关部门大都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这一组织优势可以使教育督导部门在“双减”督导中强化部门参与,特别是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中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破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难题。
三要发挥责任督学的“分治”优势,强化学校减负精准监督指导。当前有十多万人的责任督学队伍承担起了对中小学校的日常监督责任,他们与各中小学联系紧密、工作方式灵活,能够经常性深入学校并及时发现“双减”中存在的问题,点对点帮助学校改进工作,是督促指导学校有效落实“双减”要求的常规力量。充分利用好这支队伍,强化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督,既能有效减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迎接大规模督导评估的负担,又能确保“双减”政策没有盲区。
四要发挥减负主体的“自治”优势,强化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自我监督。教育督导等外在监督、监管制度非常重要,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更离不开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自我约束、自觉行动。教育督导应把指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完善自评自督机制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减负主体依法办学、依法从教,经常性自我检查改进,变“要我减”为“我要减”,从被动应对到主动落实,向改革要质量。
(作者系山东省政府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