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沿海经济大省山东启动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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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科技厅近日印发的《山东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简称《指引》),到2025年,山东将建成3-5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高区,显著提升山东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形成若干“十百千”亿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显著提升科技引领支撑海洋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高区建设经验和模式。
据悉,海高区建设将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特色突出、统筹布局”原则,以推动海洋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从功能定位看,海高区是具有海洋特色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省级高新区管理。海高区内高端创新资源聚集,创新创业生态优良,是科技创新力强、主导产业明确、空间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善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海洋高端产业聚集区和海洋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率先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经济引领区。
根据《指引》,海高区的建设布局聚焦海洋信息技术、高端海工装备、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深远海养殖与精深加工、深海资源开发、海洋油气、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和临港经济等新兴产业培育及未来产业发展,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优势,加快形成一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特色园区。海高区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创新链条更加完善、成果转化更加通畅、创新效能更加显著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到2025年,建成3-5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高区,显著提升山东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形成“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生态,催生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活力十足的中小型企业,形成若干“十百千”亿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显著提升科技引领支撑海洋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高区建设经验和模式。
凸显创新引领,《指引》要求海高区上一年度园区研发投入强度要达到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平均水平两倍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数及授权数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与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创新主体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风投机构、科技中介等创新创业载体和服务机构聚集发展;科技金融和科技服务产业融合程度较高。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创新平台。
聚焦产业带动。根据《指引》,海高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海洋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6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海洋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陆海统筹示范效应明显,能够辐射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根据《指引》,设区的市政府为申报主体,制定辖区内海高区战略发展规划(重点突出三年建设目标)、产业发展规划等,向省政府报送申请认定海高区的请示,经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查会商后,由省科技厅牵头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认定请示和批复建议稿,由省政府认定批复。
海高区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实行定期综合评价。根据《指引》,山东将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吸纳国内外优秀海洋专家与智库,为海高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海高区推广复制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先进政策,促进海高区科技研发、科技金融、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海高区创新创业政策体系。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