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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4项、国家级非遗代表作25项、省级非遗代表作140项、州级非遗代表作556项,非遗传承人2万余人。全州用力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和推广,加快推进发展利用工作。
(1)加强法律保障。出台《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明确了非遗分类保护措施,规定了违法破坏和侵权行为的处罚措施。推进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加大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非遗保护工作认同和尊重。
(2)注重科学保护。申报多个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立了非遗歌舞数据库;专项投资2000余万元,行程20余万公里,采访艺人100余人;组织演职5万余人次,建成弦子锅庄2000余首、山歌1800余首、藏戏8部、图片10000余张、视频资料80余小时的歌舞数据库。
(3)促进融合发展。推动非遗项目进景区,组织30名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省级以上工艺大师作品,20余家州内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文创企业创作生产唐卡、刺绣等非遗产品和文创产品20余类2000余件,进入4A级及以上旅游景
区展示展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来源:甘孜州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