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医药费属于福利费的核算范围,除了个人自费部分,可以全部报销入账。如根据新会计准则,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其住院费用可以到社保中心报销:
(资料图片)
(1)单位支付的住院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XXX住院费用贷:银行存款等
(2)出院后,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收到社保报销住院费后:
借:银行存款(社保报销部分)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库存现金
2.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发生的住院费用职工报销医药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应作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3.养老保险处赔偿职工医药费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2一、员工个人医药费的会计分录
在会计实务中,应该会存在这两种分录:
有些企业福利费发生得比较少,这种方法应该比较受欢迎: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 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二、员工个人医药费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 号)第三条的规定:
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看加粗红色字体,意思是,若企业未参加医疗统筹(社保),员工报销的个人医药费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企业已参加医疗统筹(社保),在缴纳医疗保险费之外又给员工报销医疗费用,不能在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所以,上述费用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而言,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允许税前扣除。
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因此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职工困难补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