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光
孩子身上都被打出淤青了,家长还要极力挽留打人的老师,广州电视台报道的一则新闻,冲上了热搜,引起了网友激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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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东莞市寮步明珠小学二年级的十多名学生,因在课堂上做不雅手势,被老师罚扎马步,还被老师拿棍子抽打。事后,涉事教师被开除。
但记者深入采访发现,涉事班级共有47名家长,当中有44名都对涉事老师进行挽留,希望她能重回学校的岗位。
对于家长们的集体挽留之举,网友吵开了锅。
有人能理解这些家长的举动。他们认为现在的孩子都娇生惯养,打不得骂不得,学校和老师也畏首畏尾,不敢管教孩子,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难得有这么负责的老师,当然应该把她留下来。
但也有很多人认为,教师有责任心,跟体罚学生是两码事。说老师体罚是为了孩子好的,明显没考虑孩子的感受。有人就举了一个例子:领导把你打一顿,然后说是对你有责任心、为了你好,你乐意吗?
新闻里说,老师体罚孩子,是因为他们趁老师面向黑板的时候,做了一些不雅的动作。
这一行为是不妥,但二年级的孩子,不过七八岁,大多数未必理解不雅手势的含义,只是跟风模仿而已,谈不上有什么侮辱人的恶意。老师发现问题,可以因势利导,及时纠正。
可涉事老师呢,让孩子扎马步也就算了,还拿棍子抽打孩子,还把人打出了淤青,这种体罚过当的行为,与其说是为了纠正班风,倒更像是权威受到挑战之后的情绪失控。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于情于理于法,学校开除这个老师,没什么不妥。
如今因为家长极力挽留,再加上涉事老师平时在工作中的口碑不错,事发后认错的态度也比较诚恳,学校在采访中顺水推舟表示,希望留下涉事老师。
实际上,相比老师的去留,此事更关键的是家长对体罚的态度。
有人就担心,此事会不会给喜欢体罚的老师开了道口子?家长都能接受把孩子打出淤青了,那老师用力“管教”一下孩子,不是更显得有责任心了?
更有甚者,打人的老师会不会央求没被打的学生家长替自己求情,让受伤的家长和学生的诉求得不到尊重?
很多人把体罚当成老师有责任心的表现,多半是混淆了教育惩戒和体罚的区别。教育离不开惩戒,但惩戒不是单纯的处罚,并非以造成学生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为目的,而是借助一些惩罚措施,来帮助孩子辨别对错。
什么样的情节,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早有规定。
别说“用棍子抽打孩子”,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实也一再证明,这类体罚很难有育人效果,更多的是带给孩子痛苦和屈辱。
2019年河南栾川县发生的“学生20年后拦路打老师”的事件,曾引起广泛关注。当事人迟迟无法释怀老师体罚造成的伤害。即便因为打老师被判刑,他仍然表示,自己愿意向老师道歉,但是“内心不把他当老师”。
说到这,东莞这些挽留老师的家长,还是尊重一下孩子的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