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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济南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今天下午,记者在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是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数字人民币试点之后,又一项在我市落地的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中国证监会自2021年起,陆续分两批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5个城市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试点工作以试点城市面向资本市场行业机构和科技企业征集遴选试点项目的形式开展,侧重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资本市场各业务领域进行科技赋能,以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市场效能、强化合规风控、增强监管能力、保障金融安全为应用导向,推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资本市场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
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有利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投顾、精准营销、智能风控、投研服务、债券估值等资本市场各业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发展新优势,实现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孵化培育出一批具有行业示范效应、有益于启发金融科技监管的优秀项目成果,有利于发挥我市作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树立样板、创造经验。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与证监部门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与山东证监局共同成立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济南)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试点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与落地。召开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尽快启动试点相关工作。邀请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引导资本市场行业机构、科技企业等积极参与试点。逐一梳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分工明确、务实高效的闭环工作体系,通过统筹资源、倒排工期、定期调度、专家指导、责任到人等若干举措,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属于山东证监局辖区,且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公地在济南的机构以及在济南有重要分支机构的全国性机构可自愿申报试点项目,申报主体具体包括五大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包括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基金托管机构;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
试点工作不接受科技企业单独申报试点项目,鼓励科技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与前述五大类申报主体联合申报,对科技企业的注册登记地不作限制。
近期,山东证监局和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以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济南)专项工作组的名义联合发布试点实施细则和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