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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们今天接诊的时候,有位妈妈带了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孩子面部红肿,右眼淤青!”今年3月下旬,普陀区检察院未检办公室里,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语气焦急。
来电者是上海市儿童医院的医生,也是强制报告联络员。医生见到孩子后,当即就发现伤情不太对,便问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孩子支支吾吾说是爸爸打的。根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医生立刻打电话反映情况。 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家本该充满爱,但检察官在办理一些案件时发现,家有时也会成为伤害的来源。这些伤害往往会被认为是“家事”“小事”,而隐匿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怎样可以让这些伤害浮出水面,又该如何防止这些伤害?普陀区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团队在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位创建中,不断探索着解决这些问题的新路径。 为受害者穿上“保护甲”根据医生描述,检察官判断可能存在家庭暴力情形,当即电话联系了孩子的母亲李菲(化名),了解事发经过、家暴存续的时间和程度等情况。李菲表示,儿子患有先天智力障碍,生活中,她与丈夫王磊(化名)会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丈夫对儿子经常“暴力管教”。 考虑到孩子因此产生的心理创伤,检察官委托了市阳光中心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为孩子提供心理疏导。 “为什么爸爸会打我?我很害怕他。”孩子对此很恐惧。社工一边建议检察官对孩子父母作出告诫,一边疏导孩子紧张情绪。 3月下旬,检察官通过协助取证、释明法律、委托法律援助律师等方式,帮李菲母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同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及时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磊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会下发到被告人户籍地所在的公安机关以及居委会,由他们协助执行。如果被告人没有执行,可能会被法院司法拘留。”普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蒲公英未检团队负责人徐丽春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手段,从一定程度上为施暴者戴上了“紧箍咒”,为受害者披上了“保护甲”。 检察官还对王磊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当面进行宣告和训诫,并委托青少年事务社工为其开展后续的家庭教育指导。 “问题父母”不能再伤害孩子今年2月9日,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和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早早来到上海市儿童医院,准备接3岁多的涵涵(化名)去新家。孩子笑容可爱、一脸天真,可他的经历却很曲折——出生第二周就被父母送人,出生第三周被诊断出先天性心脏病。亲生父亲得知后说:“送出去的时候是健康的,现在我肯定不要。”涵涵一周岁前,有过多次病危,亲生父母不仅不来签手术同意书,甚至换了手机号玩失踪。经过一次次插管、抢救,涵涵好不容易被医生治愈,却只能生活在病房,一待就是三年。妈妈说不想见他,爸爸说养不起他。 涵涵的父亲沈冰(化名)今年41岁,上海人,母亲韩绮(化名)29岁,江苏人。涵涵是他们的非婚生子,两人决定把孩子送给别人,送养人又因为孩子生病而将其遗弃在医院。医院把涵涵的情况报告给了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在各方努力下,沈冰和韩琦2021年在昆山被抓获。同年7月,沈冰因为犯遗弃罪,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而韩绮则因为被认定精神发育迟滞,免于刑事处罚。 虽然涵涵手术后已经无须继续治疗,但仍要精心照护,急需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把孩子交给即将出狱的父亲沈冰,还是送去母亲韩琦家呢?2022年6月,检察机关启动了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结果显示,涵涵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最终,检察官和医生们找到了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9月,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变更涵涵监护人一案。法院依法支持了上海市儿童医院的诉求,撤销沈冰的监护人资格,将涵涵的监护权交于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撤销监护权需要非常慎重,我们团队成立五年来,对170余名监护失职的家长制发过督促监护令等训诫教育文书,但撤销失格父母监护权的就6人。”徐丽春说,对沈冰而言,他对涵涵并不是从此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他不仅要支付孩子之前的医疗、抚养费用,还应当支付涵涵今后的生活费用。 市阳光星辰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总干事张瑾瑜表示,上海正在积极探索构建六位一体,多部门联合协作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公检法、政府各职能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引入专业的社会支持体系,这将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