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平长篇小说《国家干部》改编的同名电视剧
作家张平
截至目前,我所有的长篇作品(共12部)都被改编成了影视作品或者被买走了影视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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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部长篇纪实文学《法撼汾西》,由剧作家魏明伦改编为电视连续剧《在法律面前》。这部电视剧从剧本产生一直到拍成电视剧,我几乎参与了作品转化的全过程。魏明伦在改编《法撼汾西》为电视剧的过程中,他的手法和信条,让我终于渐渐认识到,小说创作和影视剧本创作完全是两码事,小说需要在文字上进行人物的刻画和情绪的宣泄。电视剧和电影创作则恰恰完全相反,需要的是用画面刻画人物、表现故事的进展。这个说起来容易,但改换起来则完全不同也不容易。
我的长篇小说《天网》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和电视剧。电影《天网》的导演、编剧都是谢铁骊,拍摄地点在山西,主演也是山西人。那时候谢铁骊已经快70岁了,这个国内外知名的北影厂大导演在拍摄影片时竟然几次震怒,让我终生难忘。一次是选演员,他看中的主角县委书记是当时名声并不大的演员孙飞鹏,而推荐给他的知名演员有十几个,大家为此争执不休。最后他发了脾气,一锤定音:“我选孙飞鹏,就因为他一看就是个好人,老百姓认这样的领导!”因为这句话,孙飞鹏每天只吃两根黄瓜,一个月暴减体重20公斤。
《天网》中有一个情节,就是一群老百姓堵在路口拦车给县委书记下跪。拍摄这场戏的头天晚上,突然接到了厂里的电话,说这个镜头不能是特写,只能拍远景。谢铁骊当时就拍了桌子:“不听他们的,我以我几十年的党龄作保,咱们就这么拍了!如果因为这个情节出了什么问题,那我就宁可让这部电影存在库里不放映了。”后来他亲口对我说,“新中国成立几十年了,老百姓还这样对待党的领导干部,不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和反思吗?这样的情节不做重点处理,那这部电影还有什么看头?”电影拍摄完成后,发行顺利通过,并没有遇到任何苛责。这部电影最终被评为当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影华表奖。
《天网》电视剧的导演是一个名叫斗琪的女导演。电影《天网》与电视剧《天网》同年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导演斗琪同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女导演之一。
斗琪导演后来因为要改编我的另一部长篇小说《凶犯》,我们一起在各类工厂采访了一个月,经过采访,我们俩的想法都改变了,她根据采访素材,改编了一部描写下岗工人的电视剧《山长长,水长长》,我根据采访素材,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抉择》。
长篇小说《凶犯》后来由导演戚健改编成了电影《天狗》。《天狗》是一部小成本的现实题材电影作品,但小成本并不是小视角的代名词,也不是小艺术电影的别称。这部2006年的电影,在当时筹集到的拍摄经费只有不足500万元,经费紧张到制片人李虹居然几次邀请我扮演剧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县长。
已经英年早逝的导演戚健,与影片的主人公一样,具有一种忠贞不渝的坚守情怀。小成本、大制作、大英雄,在极度困难的条件下,精心制作,保持了电影产品所具有的超强冲击力。这部电影几乎囊括了当年的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五个一工程”奖、上海国际电影节金奖等所有重要电影奖项。
电影《天狗》强化了小说的主题:身处嘈杂的世界,我们必须有所坚持。面对不完美的现实社会,我们需要一种趋于完美的英雄主义。所谓英雄,就在于他做了大家都做不了、做不到或者不敢做的正义之举。英雄面对邪恶和丑陋,会挺身而出,杀身成仁。电影的叙事表述和人物刻画,把这一主题体现得淋漓尽致、正气浩然。电影《天狗》至今豆瓣评分仍保持在8.7分以上,各种平台的播放率逼近千万。
长篇小说《抉择》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和电影《生死抉择》。电视剧主演是李雪健和后来《亮剑》里的主角李幼斌,看到他在《亮剑》中的表演,我惊诧万分,根本没想到一个温文尔雅的市委书记居然能演活了一个土八路李云龙。
长篇小说《抉择》1996年出版,1998年改编成电视连续剧,2000年才改编成电影《生死抉择》。因为种种原因,电影的改编一直没有进展。所以当上海电影制片厂找我洽谈电影改编事宜时,我当即一口就答应了——你们想怎么拍就怎么拍,我没有任何意见和要求。也许正因为如此,脱胎换骨的电影改编才获得了成功。
后来我才知道《生死抉择》这部电影改编和发行前前后后的很多故事。
当时真正的总导演是上海市委副书记龚学平和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金炳华。金炳华后来担任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后,特意让上海电影制片厂给我补了十万元稿费。这在当时是很高的一笔款项。
与电影《天狗》有一点不尽相同的是,《生死抉择》这部电影则是一部大情节、大制作、大投入的英雄主义影片。当年《生死抉择》1.4亿元的票房仅次于《泰坦尼克号》,而那时的票价是5元。这部电影先后获得无数奖项,由于影视剧的影响,长篇小说《抉择》也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长篇小说《国家干部》,被改编为四十集同名电视剧。主演是王志文、巫刚、杜雨露、罗海琼。这是作家出版社第一次把自己出版的文学作品改编成电视剧的大胆尝试,至今在网上仍有很高评价,豆瓣评分一直在8.2分以上。
对此,我特别感谢当时的中国作协党组书记金炳华和出版社社长张胜友。张胜友数年前已经因病去世,他对文学作品的爱护和努力,让我终生难忘。
长篇纪实文学《孤儿泪》也被改编为同名电影,也获得了当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华表奖。这是一部在大同福利院实景拍摄的电影,影片中的孩子都是孤儿院的孩子,他们都是真情出演。
长篇小说《红雪》先后两次被买走电视剧版权,《凶犯》也先后两次被买走电视剧版权,长篇小说《十面埋伏》是我所有作品中卖出版权次数最多的一部作品。已经先后五次被买走电影电视剧版权。十分感谢华策影视公司多年来对《十面埋伏》这部作品的坚持,电视剧版权费我当年只要了1元,后来合约到期,他们坚持给了我一笔稿费。《十面埋伏》电视剧和电影的改编过程,让我认识了诸多知名编剧和导演,最早是《征服》的导演高群书,后来接手的是导演陆川,后来还请来了刘恒做编剧。直到今天,仍然有导演和影视公司与我联系,希望能把这部作品拍成电影电视剧。
2007年,我到省政府工作,后来又调至民盟中央,写作也就停了下来。
2018年,我创作的长篇小说《重新生活》出版。其电影版权很快被导演管虎买走,电视剧版权最终被腾讯影视买走。最近又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换届》,已经有几家影视公司希望买下版权。
回想自己的创作,之所以能同影视结下不解之缘,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这样几点,不管对不对,供大家参考。
第一,影视关注的题材,一定是现实题材,现实题材中,最看好的是社会题材、干群题材、党群题材和老百姓最为关心关注的题材。换个说法,就是与民生、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题材。为什么?因为电影电视就是大众艺术,如果电影电视不关注民生,不关注大众权益,老百姓又怎么会看你的作品?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关注现实、关注大众、关注民生,也必然是大多数人关注的主题。关注现实、关注社会,会有各种各样的写作方式和方法,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写作态度和立场。在当下中国,对此,你必须作出判断和选择:第一是现实题材,第二是现实题材,第三还是现实题材。加强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是我们必须做好的时代课题。
第二,影视关注的是现实题材,现实题材的影视作品必然就是大众化的文化产品,它的视角和着力点也必然是大众化、世俗化、市场化的。如果想让你的小说进入影视领域,也只能符合这样的写作视角。延伸开来,我觉得不论是作家还是编剧有一点必须搞清楚,影视作品面对的是绝大多数的受众,所以一定要考虑到广大受众的情感和心理,并尽最大努力、最大可能让你的作品能在他们之中产生强烈的共振和共鸣。
第三,影视关注的现实题材,大都是重大题材、重大矛盾、重大社会事件。什么是故事?故事就是冲突、就是矛盾、就是对峙、就是抗争和奋斗。这就要求作品一定要有激励人心、震撼人心、摄人心魄、引人入胜的大故事、好故事情节,能引发受众强烈的心理认同,让观众受到极大的感动和震撼,才能让更多观众走进影院或留在电视机前观看你的作品。这也就是影视界遵照的一点共识,大情节创作。
第四,罗伯特·麦基说过,所有的经典电影都来源于经典写作,也来自对经典写作的认可。好的电影一定要有故事、有人物、有正面意义。他的一句名言,成为所有作家、编剧、制片人关注的焦点:一个真正的作家必须以写作为生。他认为,只有以写作为生的作家、以写作来养家糊口的作家,才会倾向于大情节和市场化的写作。
第五,优秀的影视作品,一定是大众视角,还有一点,一定是大众立场。回顾自己的创作,今天想来,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要让影视作品走进人民大众的心里,就得真正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这样的内涵和情感掩饰不了,也装不出来。影视创作中的市场意识,最忌讳的就是胡编乱造、假大空,历史题材如此,现实题材如此,过去如此,现在也一样如此。真实、真切、真情,就是最大的深刻,也是最潮的新意,更是引发共鸣的至宝。罗伯特·麦基还有一句名言,作家必须相信自己所写的东西。胡编乱造的东西,自己也不了解、不熟悉的事情,你非要塞进自己的作品里,最终只能是一地鸡毛,一败涂地。
还是那句话,你的作品选择了人民,人民自然就会选择你的作品。小说如此,影视更是如此。
第六,影视剧的创作一定要脚踏实地,决不能花里胡哨,任意标新立异。影视剧的创新是必要的,但也不尽然,很多对人物的把握和认知也有不变的方面。魏明伦曾说,像潘金莲这样的人物,可以有传统的看法,也可以有当代的看法,这些不同的看法体现着一个文艺家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但有些东西,比如为民请命、舍身求法、临危不惧、视死如归、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打抱不平等,即使对其有不同的认知,也永远都是我们应该珍惜的东西。这些国人应该保有的精气神没有什么新旧之分,也不存在什么老套和新潮之别,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人人心存敬仰的故事和人物,用不着挖掘什么新意和深刻,让演员尽情发挥就是成功。
最后一点,能不能当编剧,自己一定要认清自己,或者你要看你需不需要在这方面下功夫。以我来说,从小到大,从十几岁开始从看到写,几乎就是泡在小说里长大的,突然让你改变思路和惯性,完全放弃小说思维去写剧本,几乎是不可能的,短时间成功的可能性对我来说,微乎其微。
在我看来,对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应该不是对原作刻板的缩小或放大。影视改编完全是一次对原作的再创作。尊重原著,并不是原原本本地还原原著。
鉴于这几点,你的小说如果被影视公司和导演看中,你想不想当编剧,能不能当编剧,对我们作家来说,都是一个严肃的课题,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我们有很多作家,像刘恒、周梅森、柳建伟、王跃文等等,属于那类天才写手,既能写漂亮的小说,又能做一流的编剧。
觉得行,就坚决上。觉得不行,那就及时回头,不要浪费精力、浪费时间。贾平凹、王安忆、王蒙等一流作家,也都没有做过编剧,我们不做也没有什么关系。关键的一点是,你的作品能被改编为影视,那是你的重大机遇和重大荣耀,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样的机遇,努力促成这样的机遇。
作家们都应该向导演和制片们学习,千难万难,千改万改,锲而不舍,忍辱负重,排除万难,力争让作品与公众见面,这种精神是对文学作品最大的爱护和支撑,值得每一个作家理解和尊重!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不论是作家、编剧,还是制片人,一定要想明白一点,老百姓心甘情愿花钱去电影院,那么多年轻观众不惜花更多的钱,在爱奇艺、优酷、喜马拉雅一集不落地追看你的电视剧和你的小说作品,究竟是因为什么?是为了接受一次再教育吗?是为了看到更不如意、更让人沮丧、更让人消极、更让人失望的,甚至更让人绝望的人物故事吗?其实老百姓进影院,无非是在心情无限放松的氛围里,得到一次内心的欢快,得到一次情绪的宣泄,得到一次感情的升华,看到一种让自己忘却一切烦恼、悲伤、压抑、痛苦的信心和希望,看到对一种美好生活的向往,看到社会上的抗争和勇敢,看到比自己命运更差的人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
优秀的影视作品好比人生,在严酷而又充满憧憬的现实生活中,生命和生活的正能量,就是爱、就是美好、就是温暖、就是正义、就是善良、就是希望和乐观。好的影视作品就是能把所有的爱、所有的光亮和期盼都留给观众,留给你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