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赁如何开票?下面是转租赁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不需要继续使用租赁好的房子就可以转租,转租可以挽回损失,那么转租赁出去若对方要求开发票怎么做呢,转租赁如何开票,什么是转租赁,转租赁会计如何处理。
(资料图片)
最好跟房东协商,让他开出两张发票,就当是他租给了两家单位,只是,你们转租如果赚取差价的话,最好私下补偿一点给房东。
如果,你们不通过房东,直接转租,那么你们去税务局代开,租金的税费,依据你们转出的收入来计算的
定义: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
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会计处理:各方的会计处理视两种租约的性质而定。
(1)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
(2)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3)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原承租人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处理转租业务,取决于原租约和新租约所具备的条件
租约规定: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若原租约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符合融资租赁应具备的其他两个条件:租赁期长于或等于租赁资产预计经济寿命的75%;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高于或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原承租人也可以经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等方式转租新租约不可包含所有权将转移、或允许承租在租期届满时以名义价款购入租赁资产的条款。
若原租约属经营租赁性质,转租也只能是经营租赁。无论在哪种租赁方式下,原租赁下尚未摊销的租赁资产余额,一般应作为新租赁的租赁资产的成本处理。
对于你提出的“转租赁如何开票”问题,协商着来,可以去税务局开发票,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有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律师。
###2能开。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总局的政策解答和地方国税局的政策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融资租赁审批怎么办?
一、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投资各方必须是企业法人,且有相关行业背景或者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市场、客户条件;
2.投资各方必须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外方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投资各方的资产总额与其认缴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额度相匹配;
3.投资各方需要资信良好,需要提供投资各方真实、合法的资产证明、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4.拟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金融及相关专业人员,且具备2至5名、担任过融资租赁企业高管岗位三年以上、有相关资历证明、且本科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5.外商投资比例不小于25%,可以是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拟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必须是符合如下要求
1.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最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该类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4.股东公司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同时突出核心主业,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以及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3首先单位出租房屋有没有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和税务部门领牌注册,如果没有是不能开发票的,用别家的公司的票据是无效的;如果有当地的工商和税务部门备案注册,法人代表是可以到当地的税务登记申领发票的,那么你就可以向每个租客开具合法发票的。
企业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
1、房东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公司,税务登记证);
2、房产证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贵公司(付款方)付款书面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知识:
1、租赁发票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2、转租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1、公司房屋出租需缴纳营业税5%、同时附征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房产税12%,企业所得税等。
2、根据《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的通知》规定,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分地区与用途,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4%的综合征收率;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二、对个人非住房出租税收的综合征收率由现在的12%—19.675%调整为6%与12%两档,即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综合征收率为6%(只征6%的房产税);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者,综合征收率为12%(房产税6%、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1%)。
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出租人应自发生出租行为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办理出租房屋的申报登记,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转租的,提供承租时签定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纳税资料。
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